金羊網訊 記者余曉玲、通訊員松湖宣報道:近日,東莞松山湖管委會正式印發《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下稱《辦法》),鼓勵港澳人才來松山湖創新創業,不同學歷的港澳人才來松山湖實習、就業,都將獲得一定補貼。根據《辦法》,松山湖設立東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并設立松山湖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今年1月1日起,進入基地工作(包括實習)的港澳人才,以及在園區注冊成立的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均適用于該《辦法》。
據悉,上月底正式開園的松山湖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已吸引近40家港澳青年創業項目落地。
研究生一次性可獲3萬元補貼
《辦法》公布了六大計劃,從港澳人才引進等六方面全方位扶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在港澳人才引進方面,松山湖對新引進人才發放就業補貼。首次來松山湖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就業,工作滿一年,符合以下條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園區新引進人才就業補貼:港澳副學士(包括香港專上教育與澳門高等專科院校)及高中畢業生,按1萬元(人民幣以下同)標準一次性發放;本科(包括港澳學士課程)畢業生按1.5萬元標準一次性發放。
碩士學位獲得者、博士學位獲得者,以及園區重點扶持企業招引的港澳籍副總(含)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在研發部門排名前3位的核心技術研發人員按3萬元標準一次性發放。申報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研發人員就業補貼的,企業和個人只能申報一次。
對于在園區工作滿1年,并在東莞市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居住地住址為東莞市的港澳籍博士人才、園區重點扶持企業港澳籍副總(含)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在研發部門排名前3位的核心技術研發人員,可享受一次性5萬元的安家補貼。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要在大灣區為青年人提供實習等機會。《辦法》也對來松山湖實習的港澳籍實習生提供了補貼。到園區企業實習的港澳籍實習生可按實際實習時間領取相應的實習補貼。其中,給予港澳副學士(包括香港專上教育與澳門高等專科院校)及高中學習的實習生100元/日·人實習補貼;本科生(包括學士課程學生)200元/日·人的實習補貼;給予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0元/日·人的實習補貼;給予博士研究生不超過500元/日·人的實習補貼。
落戶創新創業項目獎勵10萬元
在獎勵上,《辦法》指出自在松山湖注冊成立企業之日起,每個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可享受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經與園區簽訂合作協議的機構資助計劃的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或在上述機構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等獎勵的項目,或由經園區主管部門認定的粵港澳專家咨詢指導委員會成員推薦的優質項目,可享受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
落戶后3年內,若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完成入園協議承諾指標的,將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不同等級的一次性發展成效獎勵。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自在園區注冊成立之日起,3年內達到“四上”企業標準,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的一次性高成長性獎勵。
在試生產方面,《辦法》鼓勵港澳人才與東莞企業進行合作。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由東莞企業提供柔性小批量生產、打樣服務的,按實際支付費用的20%,給予每家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的試生產補貼。
對于平臺合作服務機構,基地入駐企業在一定年限內達到不同標準的,將給予平臺服務機構每家企業2萬元-50萬元不等的獎勵。如入駐企業6年內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給予當年平臺服務機構每家企業50萬元的服務成效獎勵。每家平臺服務機構累計獎勵金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